第二篇 『召會的功用(一)』活神的家
第二篇綱要思路鳥瞰
召會功用的第一面乃是活神的家。我們作為得救的人和召會的成員,需要認識召會;認識主心裏的渴望乃是要得著召會,甚至我們必須像主和保羅一樣寶貝並寶愛召會。召會在神眼中是極其寶貴的,因為神是用祂自己的血買了召會,並且讓召會在聖靈的照顧之下。哥林多後書也看見,使徒保羅的心是完全為著召會的,他樂意為召會花費,完全的花上自己,並且藉著死,供應生命給召會。
哥林多前書我們一再看見,召會乃是神的召會。『神的召會』這辭指明,召會是神所擁有的,指明召會有神的性情,並以神的元素所構成。召會是『神的』,因為召會是神作源頭所產生的,並有神為其神聖、宇宙並永遠的性質和素質。
提前三章十五節看見,神的召會乃是活神的家。對基督,召會是身體;對神,召會是家。神的家就是神的家人,家和家人都是一個實體,也就是一班蒙召、重生、並由神自己內住的人;就是神許多的兒子,神長子許多的弟兄所組成的。這組成的過程乃是神將祂自己在基督裏分賜到我們裏面,生我們作神的兒女,使我們成為神家裏的人。既然我們的父神是神,那麼我們這些眾子,就在生命和性情上,但不在神格上,也是神。同時,因著基督與祂身體上的肢體不是分開,乃是住在他們裏面;照樣,父與祂的家人就不是分開的,乃是住在祂所有的兒女裏面。這神人互相的內住,乃是一件生機的事;神的家在神聖的生命和性情上是生機的,在三一神裏是生機的;那麼既然召會是生機的,當然也就是能生長的。提前三章十五節特別說到神是活神,所以活在召會裏的活神,對召會必是主觀的;因為神是活的,召會作神的家也就在祂裏面、憑祂並同祂活著,與祂同行動、同工作。並且,因著活神的家乃是活在父的名裏和父的生命裏,所以也就是活在父的實際裏。
神的家就是神的家人,也是神的居所,是使神能得著安息並寄託的所在。神在這居所裏生活行動,以成就祂的意願並滿足祂心裏的渴望;而藉著召會這居所,將祂所是、所作的彰顯出來。對我們而言,神的居所乃是在我們的靈裏,我們的靈乃是祂居所的所在;以弗所二章二十二節也說到,我們乃是在祂裏面同被建造,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。因此,我們要操練我們的靈,使我們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,為著建造神的家。至終,我們要看見,召會是神的家,父的家,乃是擴大、宇宙神人二性的合併,作為基督為父用神聖的榮耀所榮耀的結果。因為父的家使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與在基督裏的信徒,有一個相互的住處;一面使基督這位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,能安家在我們心裏;另一面父的家使看不見且奧秘的三一神,得著一個看得見且具體的家庭,這就是藉著我們這班由神的種類與生命所構成的神的兒女,在生命上長大,而使神得著安息、滿足和顯現。
末了,我們還要注意,提後二章二十節所說的『大戶人家』,是攙雜的,是墮落的召會。真實的召會,是活神的家,有神聖的性質和素質,只有貴重的器皿,沒有卑賤的器皿。活神的家乃是真正的召會,是神的家人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,神顯現於肉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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